【澳門日報消息】湖南省永州市一名30多歲男醫師劉某贇,涉嫌通過網絡結識兩名未滿14周歲的幼女,並分別在酒店對兩人實施性侵害。據永州市中級法院今日消息,原審被告人劉某贇強姦幼女案再審宣判,維持原一審有期徒刑八年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永州市中級法院表示,上述案件法院依法決定再審。2025年12月19日,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經合議庭評議和審判委員會討論,於2026年1月14日公開宣判,判決撤銷法院原二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維持原一審對劉某贇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法院再審認為,劉某贇強姦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劉某贇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二人,對其中一人姦淫多次,應以強姦罪從重處罰。原一審判決以強姦罪判處劉某贇有期徒刑八年適當,原二審判決改判有期徒刑六年不當,故依法糾正。
檢察機關此前指控,1992年出生的劉某贇是永州市藍山縣某鎮衛生院的內科醫生。2023年8月,劉某贇與女孩來某某(2009年10月出生)在網上認識,當年9月21日,劉某贇駕車從藍山縣來到江華縣,在當地某酒店與來某某發生性關係。此外,2022年1月,劉某贇與女孩廖某某(2010年2月出生)在網上結識為網友,當年8月和次年6月,劉某贇與廖某某在永州市冷水灘區某酒店先後發生三次性關係。江華縣法院一審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劉某贇姦淫兩名不滿14周歲幼女,行為構成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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