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初級法院今日上午開庭審理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一宗賄選案件。涉案提名委員會“澳門公義”受託人李少坤,涉嫌聯同他人向逾200名居民提供免費旅遊、餐飲及禮品,以收集足夠的選民簽名,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遞交該組別的提名確認申請表。李少坤等人涉嫌觸犯《立法會選舉法》的賄選罪。
案件昨日開庭審訊,今日上午審判聽證。本案共涉及18名嫌犯,除第11名嫌犯獲批准缺席審訊外,其餘17人均到庭應訊,其中第一嫌犯為李少坤,第二、三嫌犯分別為胡羽財及謝妙冰。
今日上午共十名證人出庭作證,至少七人是澳門工人民生力量聯合工會會員,或曾參加該工會組織的旅行團,大部分證人僅認識李少坤,部分人稱“認得但唔識”、“只見過一面”,“喺群組見過,無打過交道”、或是從新聞上知悉其人。有一名證人認得李少坤及謝妙冰,稱曾參加過二人帶領的旅行團,但二人手持不同“旗仔”,屬不同團體,認為彼此無關係。
十名證人均聲稱,未曾參加案中所指於2021年6月21日由李少坤、上述工會或“澳門公義”組織的澳門半天遊活動。
主任檢察官在庭上展示含有證人身份證號碼及簽名的“澳門公義”提名委員會的表格,其中九名證人明確否認表格的簽名是本人所為,均稱“唔係我簽”、“冇提名佢(‘澳門公義’)”、“(自己簽名)無寫得咁靚”。
另有一名證人最初聲稱“唔記得提名邊個”,後稱經朋友介紹曾簽提名表提名李少坤,及後指出提名表簽名雖然似本人筆跡,惟中間一個字“唔似”,憶述曾簽一份有日期的文件,似乎並非本案所涉提名表。
至於法官詢問十名證人是否聽過涉案的富X旅遊或富X旅行社,證人均表示“唔識”、“無聽過”。
該案件證人眾多,法庭將陸續傳召證人作證,相關程序預計持續至二月下旬。
翻查資料,廉政公署2022年12月公佈,廉署完成偵查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一宗賄選案。廉署經檢察院轉介後立案偵查,發現該組別受託人與一名導遊負責統籌半天遊活動,並安排餐飲及派發印有請投該組別一票標語的洗衣液及雨傘等禮品,均由該受託人出資,成功誘使200多名選民在該組別的提名表填寫個人身份資料及簽名。
廉署調查期間,多人承認透過手機軟件或口耳相傳,知悉只需在表格上簽名,可獲免費旅遊及餐飲款待,出發觀光前被安排到公共行政大樓合影。涉案組別受託人、導遊及200多名選民涉嫌觸犯《立法會選舉法》中的賄選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賄選罪最高可被判監八年,不得緩刑,也不得以罰金等其他刑罰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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