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網信辦今日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近日發佈的《網絡交易平台規則監督管理辦法》和《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內容。
在發佈會上,市場監管總局負責人表示,制定出台《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就是為了加強直播電商常態化監管,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針對直播電商行業特點,將流量管控納入監管工具箱,明確規定市場監管部門、網信部門將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違法情況通報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的,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應當對相關主體及時採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暫停直播、限期停播、關閉賬號、禁止重新註冊賬號、列入黑名單等處置措施。
同時將數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納入監管,避免新技術成為生成或傳播虛假信息的“擋箭牌”,促進人工智能技術在直播電商領域的規範應用。明確規定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圖像、視頻從事直播電商活動的,應當標識,並持續向消費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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