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二常會今日上午審議《黃金及鉑金商品化制度》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等政府代表列席。委員會主席葉兆佳、秘書林倫偉總結時表示,會上官員與委員圍繞法案適用範圍、檢測標準、標識要求、生效過渡期等議題展開討論。當中,實體店於線上銷售黃金商品,同樣納入法律適用範圍。
葉兆佳、林倫偉表示,法案立法原意為規管澳門黃金珠寶零售店,通過規範市場行為提升消費者購物信心,委員會對該立法方向表示贊同。至於法案中“商業企業主”的定義表述,政府將進一步優化,確保立法對象清晰。同時,委員會關注特殊銷售場景的規範問題,政府澄清如展銷會等銷售黃金商品,現時有法律規管,且已建立巡查與監察機制。
對於實體門店結合線上銷售模式,政府原則上同意將其納入法案適用範圍,並將研究具體納入方式。此外,法案明確存倉黃金、鉑金業務豁免標註要求,料可減輕珠寶零售店的經營成本,也為澳門黃金儲存業務的未來發展預留空間。
檢測標準方面,葉兆佳引述政府稱,現時做法是經科局通過儀器開展橫向檢測,對疑似問題產品送香港等地化驗所破壞性檢測,以核實純度。委員會建議政府進一步明確檢測標準與操作規範,避免消費糾紛。至於澳門是否設立本土認證檢測機構,認為應由市場需求決定,且需符合相關牌照審批要求,目前澳門暫無此類機構,相關檢測主要依賴鄰近地區,主要是香港。
處罰方面,法案建議提升處罰金額,除行政違法外,若涉及欺詐等行為,有相關刑事法律規管,委員會認為有足夠阻嚇力。葉兆佳引述政府表示,澳門黃金珠寶行業向來守法度高,過往行政違法及相關違規行為極少。
此外,法案原規定需同時標註中、葡、英三種語言,委員會建議保留中、葡官方語言標註義務,允許商戶根據目標客群自主選擇額外標註語言,以提升經營靈活性,政府表示將研究該建議。
關於法案生效時間與過渡期,委員會關注到行業現有大量黃金、鉑金存貨,需充足時間完成標註。政府將進一步徵詢業界意見,研究確定合理的生效時間及是否需設過渡性規定。
今日完成與政府的首輪討論,目前審議進度理想。下一步,政府將會同立法會顧問溝通,進一步完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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