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最高檢網站今日發佈,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文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文榮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四川省眉山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眉山市檢察院已向眉山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李文榮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李文榮,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李文榮利用擔任昆明市副市長,昆明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曲靖市委書記,雲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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