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韓國女星林珍娜的住宅去年11月中遭強盜闖入,一名男子持械威脅林珍娜及其母親,並索要錢財。隨後母女合力制服涉案男子並報警。惟該男子之後反訴林珍娜在案發期間使用的武力構成“殺人未遂”。林珍娜的經紀公司今日發聲明,批評加害人二次傷害受害者。
事發於2025年11月15日早上6時許,林珍娜的住宅遭一名30多歲的男子持械闖入,並威脅林珍娜及其母親,索要錢財。林珍娜聽到母親的尖叫聲後醒來,並立即投入搏鬥,最終母女合力制服該男子並報警。過程中,林珍娜與母親均受傷,涉案男子則被拘留並移送檢察機關。之後,該男子提交起訴狀,主張林珍娜在制服自己時使用的武力構成“殺人未遂”。
林珍娜的經紀公司今日表示,加害人持械作案過程中,林珍娜及家人身心遭受嚴重傷害,由此帶來的身體與精神痛苦至今仍在持續。批評加害人毫無反省態度,反而以另案起訴林珍娜,利用受害人是公眾人物,做出違背人倫的行為,造成二次傷害。偵查機關的徹底調查已明確加害人的犯罪事實,將採取法律措施保護藝人權益。
林珍娜現年34歲,為韓國女歌手、演員,曾獲電影網站tccandler評選為“2014年全球100張最美面孔”首位,曾參加中國內地的綜藝節目《女神的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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