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兩內地漢遊澳期間,分別拾獲電話及相機並據為己有。治安警接獲兩事主報案,透過監控及天眼系統鎖定兩疑人身份,上月28日及29日分別將兩人截獲。兩案合共涉及14,000元人民幣,調查期間兩人承認作案。
首案男疑犯姓陳,20多歲,內地居民。
警方去年10月15日接報,一名旅客當日下午從氹仔威尼斯人度假村搭的士前往氹仔東亞運大馬路,下車後發現手提電話遺失且處於關機狀態,報稱損失約9,000元人民幣。治安警透過的士監控系統、天眼系統及事主提供資料,鎖定陳姓嫌犯,並於上月29日在港珠澳大橋口岸截獲陳某。經查問,陳某承認因貪心將手機據為己有,但目前該手機已遺失。
另一宗案件則發生於上月27日下午5時許,一名女遊客在路氹金光大道邊拍照時,將相機放置路邊,離開不到一分鐘後返回,發現相機不翼而飛,隨即報案,報稱損失5,000元人民幣。警員透過酒店監控系統、天眼系統及事主提供的資料,鎖定40多歲、持通行證的霍姓嫌犯,並於上月28日在沙梨頭海邊街截獲霍某,其後在霍某租住的中區某酒店房間內尋回涉案相機。霍某承認因貪心將相機據為己有。
警方以“在添附情況下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對兩人落案,並移交檢察院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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