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高級法院近日裁定,深圳名家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計劃已執行完畢,終結重整程序。該案是廣東高院依法提級審理的第一宗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由廣東高院院長、二級大法官張海波擔任審判長。
名家匯公司成立於2001年,是國內第一家獨立上市的照明工程公司,被譽為“照明工程第一股”,從2020年開始該公司連續四年虧損。2024年5月,債權人以名家匯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向深圳市中級法院申請重整並啟動預重整程序。考慮到該案涉及上市公司,投資者人數眾多,社會關注度高,且關乎廣大中小股民合法權益,深圳中院依法報請提級管轄。廣東高院經審查後決定提級審理。
廣東高院11月12日召開債權人會議,債權人代表、公司經營管理層、投資人代表、管理人等約300人以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參加會議。會議對名家匯公司提交的《重整計劃草案》表決,表決通過率為96.64%,代表債權額佔債權總額的92.97%。廣東高院經依法審查認為重整計劃草案有利於拯救企業、提高債權清償率、保護困境企業核心資產價值,且表決程序合法、有效,內容符合法律規定,依法裁定批准該重整計劃。
在重整計劃執行階段,廣東高院持續指導監督各項工作依法推進。根據近日管理人提交的公司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監督報告顯示,公司重整計劃已全部執行完畢,12億餘元重整投資款全額到位,企業成功化解債務6億餘元,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及股票過戶、提存工作順利完成,260餘家供應商債權及近百名職工債權全額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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