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澳門城市規劃委員會今日下午討論《澳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的檢討分析報告。工務局副局長麥達堯表示,今次城市總規的檢討主要因應政府新推出的四大工程調整土地使用,同時會兼顧城規委員的建議,強調無法將所有內容都納入總規中,需保持總規彈性,以減少後續頻繁修改的情況。
今次總規檢討與原有總規方向基本一致,只是當時部分土地用途劃分較細,因此現時需因應當前發展需求,對部分土地用途適當調整。今次總規檢討具緊迫性,一方面根據《城規法》要求,總規需在五年內開展檢討;另一方面,為配合四大工程進程及多元產業發展時程,希望盡快完成檢討。
麥達堯認為,城市總體規劃的核心在於土地使用,需在土地使用上配合整個城市發展需要,提供相應的土地條件。至於交通、房屋、文化保護等內容,可以通過專項規劃落實,不可能將所有內容都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中,否則時間及內容都會變得過於龐大。總規已預留一定彈性,例如規劃為商業區的土地,並非硬性規定必須完全用於商業,而是優先發展商業。若業主有合理規劃與計劃,可在實際操作中適當放寬用途限制,無需通過修改總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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