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城市規劃委員會今日下午三時,在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舉行第七次平常全體會議,聽取顧問公司介紹《澳門特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檢討分析報告,並作出討論。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根據《城市規劃法》規定,自“總體規劃”生效起計五年後(即2027年)必須檢討;因應實施大型公共建設項目對土地用途,或整體規劃佈局造成重大影響,必須檢討“總體規劃”。
特區政府2025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出四大項目建設,“總體規劃”的規劃範圍內涉及其中三大項目,包括:澳門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澳門科技研發產業園及澳門珠江西岸國際航空運輸樞紐(港)。
配合上述四大項目開展,因應“1+4”產業多元發展的需要,特區政府於2025年7月決定檢討總體規劃,並結合上位規劃、法律法規、行政長官公告和批示等新頒佈和新情況等一併作出考慮。
黎永亮稱,聽取城市規劃委員會意見是檢討總體規劃的法定程序,各城規委員是來自社會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特區政府期望聽取委員的意見和建議,以完善城市總體規劃的檢討工作。
根據“城規法”相關程序,特區政府經考慮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意見及檢討分析報告後,將決定是否修改“總體規劃”。倘若決定修改“總體規劃”,將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作出公佈,包括草案編製、公開諮詢及聽取城規會意見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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