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高級法院昨日發佈十個破產重整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典型案例,重整對象包含上市公司、大型企業集團、中小微企業和個人。2023年以來廣東法院發揮破產重整拯救功能,助力廣田集團等10餘家上市公司“摘星”“脫帽”、243家企業重整再生,幫助穩住就業崗位五萬餘個,安置職工六萬餘人,盤活存量資產783億元,釋放土地資源4,000萬平方米。
在仁某控股公司預重整轉重整案中,法院創新“行政預診斷+司法預重整”模式,51日成功化解超過50億元債務,成為上市公司重整新規出台後全國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成功案件。在余某、張某某申請個人破產重整案中,法院建構“個人破產程序協同解決小微企業債務”的可複製模式,同步挽救小微企業及經營者,為鼓勵創業創新提供司法支持。在高某實業公司破產重整案中,法院指導管理人以共益債形式,通過投融資平台成功引入商業銀行信用貸款3,000萬元,實現破產企業直接向金融機構融資的重大突破,有效盤活八年“爛尾樓”。
廣東法院近年強化破產重整拯救功能,精準助力困境民營企業化解債務危機、盤活核心資產、成功轉型升級,努力保民生保穩定、優化營商環境,破產案件平均審理時間縮短至10個月,破產成本下降超過20%,為廣東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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