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上海市消保委本月11日發佈15款不同品牌的南極磷蝦油產品比較檢測結果。其中一款名為“北京同仁堂99%高純南極磷蝦油”的產品,磷脂標識值為43%,但實測卻為0。上海市消保委昨日下午約談該產品的經銷商與生產商,要求對產品的真實情況做出解釋。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該產品的生產企業為安徽哈博藥業有限公司,經銷商是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後者是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孫公司”。這款產品在顯著位置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樣的標識,但商標並非傳統的“同仁堂”雙龍商標,而是“朕皇”。公開資料顯示,該商標的持有人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
生產商安徽哈博藥業有限公司陳述,涉事產品由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定製採購,採購價格遠低於正常水平,產品包裝按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要求製作,所有涉事產品均供給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由該公司對外銷售。承認在生產過程中未添加對外宣稱的“南極磷蝦油”。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在約談中迴避問題推脫責任,聲稱對產品的涉嫌造假行為毫不知情,與己無關。
上海市消保委經過大量調查,認為涉事企業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為,既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也違反市場經營誠信原則。涉事企業明知產品中未添加“南極磷蝦油”,卻宣稱磷脂含量43%,產品與宣傳嚴重不符;涉事產品在包裝與營銷宣傳上存在刻意混淆誤導行為。
對此,上海市消保委提出三點意見,敦促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一是立即自查,如實向消費者說明情況;二是就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向消費者做出誠懇道歉;三是聯同生產商盡快召回問題產品,為消費者辦理退換貨並依法賠償。同時,上海市消保委已函告四川有關監管部門關注此事。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