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一名本澳男子日前酒後駕駛電單車,期間撞及停泊路旁的輕型汽車。治安警到場調查時揭發事件,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男子姓鄭,50多歲,報稱無業。
事發於本月11日晚,治安警接獲報案,到林茂海邊大馬路處理一宗交通事故。警員到場後發現,涉事電單車撞及一輛停泊在路旁輕型汽車,旁邊有一名受傷的電單車男駕駛者鄭某,以及一名輕型汽車男駕駛者。
警員處理事故期間,發現鄭某身上帶有濃烈酒氣,隨即酒精測試。結果顯示,鄭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達每升1.25克,屬醉酒駕駛。經查問,有人承認早前在筷子基消遣時曾飲酒,其後駕車行駛至林茂海邊大馬路時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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