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為持續推動公共服務電子化,治安警察局將於12月15日在“一戶通”平台新增《個人出入境紀錄證明》申辦服務,藉此為澳門居民及外地僱員提供多元化辦理渠道,提升服務便利性。
使用條件為年滿18歲,且已開立“一戶通”帳戶的申請人,可透過“一戶通”平台申辦《個人出入境紀錄證明》。
透過“一戶通”辦理申請:
1、澳門居民:可使用居民身份證及已在行政公職局備案的旅行證件作查詢;
2、外地僱員:可使用《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在該局辦理“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時所使用的旅行證件(最近四個),以及已在行政公職局備案的旅行證件作查詢;
註:如申請人需查詢其他旅行證件的出入境紀錄,需親臨出入境事務大樓、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或離島綜合服務中心櫃檯辦理。
申請《個人出入境紀錄證明》屬該局服務承諾認可項目,服務質量指標為3個工作日(由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翌工作日起計),透過“一戶通”平台提交的申請亦適用此標準。
選擇收取電子證明
申請人於“一戶通”平台上繳納電子證明印花稅(每份澳門元15元)後,將獲發申請編號及預計領取日期,並可於“我的辦事”版面查看辦理進度,該局亦會在完成辦理有關證明後以“一戶通”推送方式通知。倘有關證明完成辦理,申請人可透過“一戶通”平台的“我的證照”功能,出示對應二維碼供本澳相關政府部門掃描獲取該證明,亦可自行下載電子證明留存或使用。在“一戶通”平台收取的電子證明附有合格的電子簽名,確保其真實性與合法性。
選擇收取紙本證明
申請人可選擇於本澳三個服務點(出入境事務大樓、政府綜合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或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領取紙本證明。具體領取方式如下:
1、選擇在本澳領取:申請人可於指定日期或收到“一戶通”推送通知後,親臨所選地點繳費並領取文件。
2、選擇在合作區領取:有關證明編製完成後,該局將透過“一戶通”向申請人發出繳費通知。申請人成功繳費後,有關證明將被送至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待該中心接收後,該局將再次透過“一戶通”向申請人推送領取通知短訊,屆時即可親臨領取。
其他途徑亦可申辦
由2025年12月15日起,申請人除了可以透過“一戶通”新的方式申辦外,亦可繼續使用既有的方式申辦紙本《個人出入境紀錄證明》。
澳門居民:帶備證件親臨出入境事務大樓、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及離島綜合服務中心櫃檯提出申請和領取;使用設置在本澳44個地點、合作區2個地點的身份證明局多功能自助服務機,以及該局設置於廣州、珠海、中山及江門的澳政易自助服務機辦理申請;隨後選擇在上面所述的3個服務點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領取。
其他人士:帶備證件親臨出入境事務大樓、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及離島綜合服務中心櫃檯提出申請和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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