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早續審《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並簽署意見書。主席黃潔貞及秘書李良汪會後表示,法案修改後,估計受惠僱員人數為18,200人,扣除家務工作僱員後,佔總體僱員的4.4%,當中本地僱員有2,200人、外地僱員16,000人,主要涉及不動產及工商服務業、酒店業,從事保安及清潔工作的僱員是主要受惠群體。
黃潔貞介紹,法案建議按月、周、日、小時及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的最低工資金額,分別調升至澳門元7,280元、1,680元、280元、35元及平均每小時35元。對於每日正常工作時數八小時上限的日薪酬最低工資,超出上限的工作時數報酬建議按每小時不少於35澳門元計算。委員會對法案的總體立法方向表示支持。
在最低工資金額調整機制方面,部分委員會成員期望參考鄰近地區經驗,優化檢討機制,制訂更科學、量化的標準及計算公式。黃潔貞引述政府代表強調,設立最低工資的目的是保障僱員提供勞動後獲得基本報酬,防止工資過低,同時亦需綜合考慮僱主經營成本、居民價格承受能力及社會經營環境等一攬子問題,力求取得平衡。鑑於《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自2020年11月1日生效至今僅五年,政府認為需繼續觀察其實施帶來的社會變化,未來會根據實際情況,考慮進一步完善最低工資金額的檢討機制。
法案建議生效日期為明年1月1日,委員會認為該生效日期的訂定確保了最低工資相隔兩年及時調整,對此予以肯定,並期望政府做好相關宣傳工作。政府代表回應稱,已開展宣傳準備,包括邀請物業管理行業主要商會代表召開會議,通報最低工資調整意向。法案通過並公佈後,會持續與業界及相關團體溝通,透過多元途徑開展宣傳,確保公眾及業界充分了解並遵守法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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