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日下午4時舉行會議,細則性討論《2026年財政年度預算案》法案,委員會主席葉兆佳、秘書林倫偉表示,委員會一致同意預算案及意見書,並簽署意見書,將提交立法會全體會議審議。
葉兆佳、林倫偉會後向傳媒總結時表示,委員會審議期間共舉行四次會議,其中政府列席兩次會議,回覆詳細,及後補充議員關注三間大學本地生與非本地生分佈、學費增加金額、明年預算及公共工程等詳細資料。
委員會與政府溝通後,預算案第二文本對部分內容作出修訂,有關修訂與政府政策相符,且更清晰。當中包括對稅務優惠條文作出修訂,購買居住單位首600萬元豁免不動產移轉印花稅條件,在配偶關係的原條文基礎上新增“不論其婚姻財產制度”,即不論採用共同財產制或分產制,配偶均可享有稅務豁免,這與政府立法原意一致,只是令條文更清晰,避免爭拗。
另外,財資中心的稅務優惠內容亦增加表述,令條文更清晰,要求企業申請時須提交所得補充稅申報書及倘有的證明文件後,經財政局審核符合條件後才可獲稅務優惠;並澄清財資中心是公司集團內部經營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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