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特區公報今日刊登多則人事任命。
行政長官批示,委任高開賢、何凱玲、黃顯輝、李從正、黃偉麟以兼任方式,擔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高開賢並擔任主席。委任羅崇雯、袁泳貴、黃偉鴻、鄭光普擔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羅崇雯並擔任副主席。上述人士任期自本月十日起,為期一年。
黃伊琳因具備擔任招商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職務的公民品德、適當的工作經驗及專業能力,續任上述職務,自明年二月七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委任龐川、袁小菱為檢察官委員會委員。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委任余琴為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的執行委員會主席,以替代歐永棠,任期至二〇二七年一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梁佩珊為醫療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為期一年,每月報酬為相當於公職薪俸表七百七十點。該批示自下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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