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熱愛攝影的內地男演員李現日前來澳參加活動期間,因街拍影到路人被警告。評論區有澳人介紹,相關行為在澳或涉侵犯肖像權;不少內地網友則稱又學到嘢,“漲知識了”。
李現在周一在社交平台分享澳門掃街小插曲:“被路人警告‘照片給我刪了,不然報警’,原來澳門是不能‘瑪格南’式拍照的。”瑪格南式攝影強調在街頭紀實中捕捉真實、深刻的社會瞬間。
有澳門法律從業者介紹,在澳門影相並在社交平台公開,倘只有當事人自己是無問題。但若有其他人(即使是朋友)出鏡,根據澳門現行法律規定,必須徵得同意,除非屬法律容許的情況,否則可能需負民事法律責任,甚至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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