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日公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彭曉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彭曉春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彭曉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彭曉春開除黨籍處分;取消享受的待遇;終止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