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內地女誣告相識兩個月的男友人強姦,治安警接報後將案件轉介司警跟進,司警人員於路氹某酒店房間將涉案男子帶走調查,最終揭發雙方在自願情況下發生性行為,有人收取3,000港元“小費”後,疑因金額問題與男方發生爭執並向治安警“報假案”。
涉案女子姓范,女,35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
司警昨日早上約7時接獲治安警轉介,得悉路氹某酒店房間發生一宗強姦案,隨即派員與范某接觸。報案人稱今年10月來澳期間在路氹城某娛樂場認識一名男子,至近日各自再次來澳,前日晚上10時許在對方邀請下到酒店房間聊天,期間遭強姦,昨日早上趁男子離開酒店房間時報警求助。
警方隨後於事發酒店房間截獲相關男子,並將他帶至司警局問話。據調查所得,范某10月與男子相識後一同賭博,直至近日兩人再次來澳期間相約見面,雙方在自願的情況下於酒店房內發生性行為,事後男子向范某支付3,000港元“小費”,但兩人疑因“小費”金額問題發生爭執。
根據醫生檢驗報告,范某身上無抵抗傷痕,警方相信范某因金錢糾紛“報假案”。疑人拒絕合作,司警以誣告罪落案,移交檢院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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