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今日 (31日) 起至明年 (2026年) 2月 13日接受申請,資助類型分為“迷你專輯”和“專輯”,不包括合輯及精選輯,所有歌曲須為未曾發表及演出的原創、非委約作品。每一申請人僅限申請製作 1張迷你專輯或 1張專輯。受資助專輯必須於最少 4個商業數位音樂平台發行,其中至少 1個為內地平台,並要參與至少 1次線下公開演唱。 文化發展基金稱,資助以補貼形式發放,資助期 18個月。“迷你專輯”資助名額上限 6個,每個最多13.5萬元;資助名額上限 4個,每個最多補貼 27萬元。評審項目包括曲詞創作及演唱水平、專輯製作計劃、團隊資歷,以及宣傳推廣計劃及預算合理性。基金期望透過補助計劃,專業意見支援,助力培育本地音樂人才,推動澳門音樂產業發展。(李惠珊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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