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檢討分析報告建議,修改 4類項目內容和條文等,涉及大型公共建設項目,法律法規更新如管轄範圍、文遺保護和海岸線等,與人口及交通運輸相關的更新研究專案,以及優化微調總規部分表述或圖表。 施政報告提出 4大工程等,部分需要在本澳劃設一定規模的土地空間作發展,當中對土地用途或整體規劃佈局造成重大影響,必須檢討總體規劃;而澳琴國際教育(大學)城,以及澳門國際機場橫琴前置貨站因建設在深合區,檢討分析報告建議不納入總規的規劃範圍。 城市規劃委員會舉行平常全體會議,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檢討分析報告。城規會主席、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期望吸納各方建議,完善總規修訂工作,以配合本澳社會經濟實際發展。他稱,將綜合分析各委員意見,由行政長官決定是否修改總規;倘確定修改,將正式刊登特區公報,以及推進後續程序,包括草案編製、公開諮詢及再聽城規會意見。 (郭錦冰 李惠珊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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