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今日 (15日) 宣判,黎智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 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押後至明年 (2026年) 1月 12日求情,預計需時 4天,擇日判刑。 香港傳媒報道,法庭頒布長 855頁的判詞,摘要提到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單純考慮有關法律和案中證據,而黎智英在國安法實施前的所作所述,並不是控罪的主體,只構成與控罪相關證據的背景。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斥責黎智英長期利用媒體煽動仇恨歹毒,法庭裁決彰顯正義;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歡迎法庭的判決,指出黎智英以新聞自由做盾牌,利用其傳媒王國,仇恨政府,勾結外國勢力。 今次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罪的案件,2023年 12月正式開審,今年 (2025年) 8月結案陳詞。 (歐婉姍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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