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檢察院發出新聞稿,提醒市民警惕假冒“檢察官”的電信詐騙,強調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及審判均有既定的法定程序和要求,檢察官或司法輔助人員絕不會通過電話、社交軟件等非正式渠道調查案件,更不會在辦案過程中要求市民提供銀行帳戶密碼、驗證碼或轉帳等。 檢察院表示,本澳近期出現多宗電信詐騙案,詐騙份子透過電話或網絡方式聯繫被害人,訛稱被害人涉及重大刑事案,要求配合檢方調查,將電話轉線至自稱“檢察官”的同夥,騙取被害人信任,繼而要求被害人“線上辦案”、“視頻筆錄”或“手機同屏”獲取被害人個人資料,並以“接受監管”、“取保候審”或“資金審查”為借口,誘導被害人將資金轉至指定“安全帳戶”。檢察院提醒市民謹記不輕信、不轉帳、不透露,如有疑問應透過檢察院、司法警察局等官方網站求證,如已遭受損失,應立即報警。 (葉永貞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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