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積極建設“智慧財政”資訊系統,已具備全面運作條件,特區政府將修改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配合系統未來投入使用,以加快公共財政管理電子化進程。 行政會已完成討論相關行政法規草案,建議下月(2026年 1月) 起生效,內容包括明確賦予電子憑證,支付指令及電子申請表等與紙本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消除對電子形式的既有限制,全面提升系統運作及電子化管理效能,亦會簡化包括行政自治部門撥款申請在內的部分行政程序,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及文件往來,縮短辦理時間,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草案亦同步修訂部分表格名稱及條文用語,以更加契合電子化管理及系統操作的實際需要。 財政局代局長何燕梅舉例,公共工程 PIDDA均是由財政局做結算,現行做法待財政局出結算單後交給相關部門,通知收款人收票後,再去銀行辦理相關手續收取款項;而“智慧財政”系統將設有“收款易”功能,商企或個人在銀行登記後,可以直接收取相關款項,達致減省流程,便利商企。(李芬艷 雷翠雲) 註: 此稿於15:26增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