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設立市政署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市政署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等人列席會議。法案建議明年(2026年) 6月1日生效,委員會預計明年 1月底完成審議並簽署意見書。 委員會主席黃潔貞會後表示,有議員關注市政署職能轉移至工務部門後,市民能否繼續透過“市政在線”反映渠務和道路維修訴求,並獲得服務承諾回應。黃潔貞引述政府稱,將與工務部門積極溝通,希望對市民服務不受影響。 黃潔貞提到,法案建議將市政署的監督實體由行政長官改為行政法務司司長,但市政管理委員會成員的任命權仍保留於行政長官;而市政管理委員會的組成調整為由 1名主席、1名副主席及不多於 3名委員組成,並刪除“不設候補成員”的條文。她引述政府解釋,未來將適用《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中的代任制度。 (謝娜娜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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