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內媒今日報道,從多個渠道獲悉,山東威海中院日前已對“遠洋漁船船長公海被害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嫌犯林某兵判處死刑。
網友小星去年3月份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信息稱,身為船長的父親在印度洋公海海域被船員殺害,並稱該案已獲威海海警立案。涉事漁船來自榮成市的靖海集團,船號為“魯榮遠漁370”。嫌犯林某兵為該船二副(船舶中僅次於船長和大副的職位),此前曾數次跟隨遇害船長出海。
該案案發前已有徵兆浮現——2025年3月上旬,林某兵就和其他船員有過言語衝突。3月8日前後,林某兵表達過離職返港回國的想法。案發前一天,林某兵曾持刀獨自站在甲板之上,之後一度跳海自殺,被船長聯合船員救下。次日一早,林某兵關閉監控,開始行兇。船長遭殺害倒在甲板上,身體被推落海。後在多人合力下,林某兵被控制。
船長家屬去年9月收到威海海警局提供的遇害者無生還可能證明、兇手無精神病認定、兇手認罪告知書、兇器認定等相關材料,案件移送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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