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珠海發佈今日公佈,《珠海市公共汽電車乘車規則》將於下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新規下,成年乘客搭巴士時,可免費攜帶三名身高不超過1.3米或未達到法定義務教育入學年齡的兒童(憑有效身份證件)乘車;超過高度或人數的,按超出人數購票。(原規定成人僅可攜帶一名身高1.2米以下兒童免費乘車。)
新規亦禁止乘客攜帶以電池作為能量來源的各類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電動自行車(含折疊)、電動平衡車、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等及上述各類電動車電池。用於無障礙用途的電動輪椅除外。同時,乘客若攜帶重量超過30公斤、體積超過0.3立方米或長度超1.8米的行李物品(殘疾人輪椅車、嬰兒車除外),禁止乘搭巴士。(原規定物品重量20公斤以上、體積0.05立方米或高度或長度超過1.6米,不予負載。)
另外,新規還細化了禁帶物品範圍。包括攜帶槍械彈藥、管制刀具、充氣氣球,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無包裝的自行車、滑板車、無人機以及未經安全包裝的易碎、尖銳物品;充氣氣球、無人機、無包裝自行車、滑板車、尖銳物品等物品的乘客不得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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